辽宁/营口-2025-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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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站前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营口市 站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营口市站前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标段招标范围:项目的占地面积****.***²,建设充电车位**个,钢结构车棚**个,单头慢充充电桩**台,单头快充充电桩 **台,快充充电主机*台。并包括场区电气外网,场区路面硬化恢复****.***²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进行解密) *.投标相关事宜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刘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川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北门市 邮 编:/ 联 系 人:陈凤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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