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09-08 00:00:00
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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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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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高县福溪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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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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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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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其中,包括稻渔共生基地***亩、优质红薯高产示范基地****亩、蔬菜种植基地*****亩、食用菌种植基地**亩建设,建设大蚕智慧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包括庆符农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庆岭镇农产品加工基地、罗场镇农产品基地、月江镇等**个镇农产品加工基地,完善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地下管网****(给排水管网****,供气管网****,通讯管线****);建设农产品收集储存转运服务体系,包括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及其他配套用房等建设;停车场****㎡,充电桩**个,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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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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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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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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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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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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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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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建或市政类业绩),须提供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告、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作为佐证材料,如提供了超过以上数量要求的业绩,以提供的最前面 *个业绩为准。 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律师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专职技术人员*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至少*名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 三、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收费标准下浮**%计取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相关资料编制成***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以审查合格名单择优选择中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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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向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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