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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消防站车辆装备(消防车辆第一批)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官渡镇正东街**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腾飞路二段***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官渡消防站车辆装备(消防车辆第一批)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城市主站消防车(进口底盘) |
消防车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辆 |
* |
******* |
| * |
**米左右举高喷射沫消防车(国产底盘) |
消防车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辆 |
* |
******* |
| * |
抢险救援消防车(进口底盘) |
消防车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辆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伍拾伍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城市主战消防车(进口底盘),规格型号:**************,金额:*******.**元 *、**米左右举高喷射沫消防车(国产底盘),规格型号:**************,金额:*******.**元 *、抢险救援消防车(进口底盘),规格型号:***************(以最终公告型号为准),金额:*******.**元
二、货物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包装及运输方式
(*)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包装方式及运输 *.*.*、产品和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 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工伤保险。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 *.*其他方面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售后服务
*.*、所有车型整车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各项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整车保修期*年(带有水罐的消防车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除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车辆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进行全免费维修,包括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更换零配件的,零配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质保期内,如产品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产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天内完成退货或更换工作,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车辆正常保养。 *.*.*、乙方按照底盘和上装保养手册提供免费首保服务; *.*.*、保修期内,车辆正常保养不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甲方可自行购买,如需乙方提供的,非人为损坏,所有液压元件及非磨损类的零件,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人为损坏,乙方只收取更换配件的成本费,且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 *.*.*、保修期外,车辆正常保养按市场价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 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如需乙方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 *.*、车辆故障维修。 *.*.*、在交付培训合格使用的前三个月内,发动机、变速箱等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或车载泵炮、吊臂、臂架等影响主要功能发挥的部件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免费整体更换该车。 *.*.*、质保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如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技术缺陷或重大安全隐患,中标人乙方无有效整改方案的,必须免费更换新车或退车。 *.*.*、保修期内,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均由乙方解决,不收取任何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用(用户已经报修,因厂家拖延等原因导致超过质保或保修期的,也计入质保或保修期内)。 *.*.*、保修期外,售后故障维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零配件和工时费报价。 *.*、乙方每年必须对所售整车及主要设备开展不少于*次巡检回访,并免费培训用车单位的相应操作人员。 *.*、乙方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需在*小时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乙方需在**小时内安排售后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 *.*、如发生重大灾害灾情战勤保障技术需要,乙方需安排*名(含)以上相关人员遂行出动并进行现场技术保障。
*.其他要求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送达产品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和设备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如为进口产品则还需报关单及相应的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移交甲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方式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货物交付初验合格后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的**%,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终验合格后第二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终验合格后满一年,第三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终验合格后满两年,第四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支行(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验收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提供的货物内容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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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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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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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财产人员伤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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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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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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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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