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9-08
广东/珠海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东/珠海-2025-09-08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采购****新媒体宣传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地 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号楼***

被投诉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采购****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中技术评分标准设置的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且部分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七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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