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9-08 00:00:00
《宿州市珹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品质树脂工艺饰品生产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宿州市珹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品质树脂工艺饰品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号经开区管委会***室
项目名称:宿州市珹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品质树脂工艺饰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珹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楼***层,*#*层厂房
评价单位:宿州启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宿州市珹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宿州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楼***层,*#*层标准化厂房,购置树脂钻自动生产线及其他附属设备,共设置**条自动化生产线,每条线设备、产品、工艺均相同,生产能力相同。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树脂钻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拌料、刮平、固化废气经激起罩收集、收集后经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拌料、刮平、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其他行业》(****/****.******)中表* 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至运粮河。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中*类标准。一般固废的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开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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