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9-08 00:00:00
项目编号:****************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三期(槐安路站*西王站)、*号线一期、*号线一期、*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客流预测服务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结合*号线三期(槐安路站*西王站)、*号线一期、*号线一期、*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客流预测、沿线客流因素变化、与本线关联的既有线路客流情况等,组织编制初期运营客流预测报告,以保障顺利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
(*)响应人****年*月*日至今至少具有*项(一个合同为一项)交通行业客流预测或客流分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甲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②报名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份。*****;报名人为委托人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