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旅发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218,205.46元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GX2000990)
2025-08-27
广西/南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旅发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218,205.46元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GX2000990)
广西/南宁-2025-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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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旅发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 项目名称 |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旅发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债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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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 |||||||||||||||||||||||||||
| 标的概况 | 债权 | |||||||||||||||||||||||||||
| 标的简介 | 标的债权为转让方作为债务人控股股东期间,于****年为债务人取得文化街二期土地垫付的土地价款、印花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土地取得费用。 截至评估基准日,债权持有单位为转让方,债务人为广西旅发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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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广西广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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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特别告知 |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债权对账单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债权转让事项已经通知债务人。(*)资产评估报告显示:①委托评估的债权是在委托人作为债务人历史控股股东期间发生的,系垫付土地取得的有关款项,借款双方未签订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等事项,双方均未计提有关利息。②企业未申报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亦未发现相关事项。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我们不能对该公司是否有上述事项发表确定性意见。③根据委托人与债务人提供的《财务对账单》,截止评估基准日,双方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元,与委托评估对象一致。*.本项目相关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对账单等)可在交易所查阅。*.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到交易所查阅相关备查资料。*.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余款付款期限应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规定执行。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由受让方选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成交签约。(*)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以下统称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款。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由受让方选择。(*)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将成交价款支付至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悉数付清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且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个工作日开始,以未付部分的尾款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利息。余款及利息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备注: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价款结转。(*)一次性付款: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分期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首付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及延期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受让方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不通过交易所结转。*.交易税、费。(*)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承诺在本次债权受让完成后,积极维护文兴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损害原债权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声誉的行为。 |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悉数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时)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时),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债权转让协议》办理商事变更、债务事项告知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展示地点:南宁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韦经理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注意事项(*)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至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邱经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 |||||||||||||||||||||||||||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控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南宁市星湖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其他 |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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