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9-08 00:00:00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年) 的计划 | ||
文号: | 关键字: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年) 的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年度轨道交通治安综合管理用房配套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轨道公交分局指挥调度、地铁应急安保、刑事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年度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年)采购项目(目录代码*****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信息化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三、项目概况
对轨道公交分局指挥大厅、报告厅、视频会议系统、执法办案中心、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公安枪弹存储设备、刑侦物证管理存储设备、分局大楼门禁及内部视频监控设备、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严家地营区视频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开展运行维护工作,保障项目中各项系统、设备平稳正常运行。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万元。
(二)资金来源:转移支付资金。
五、承接标准及要求
承接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经营资质和技术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项目运行维护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