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EPC)(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08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EPC)(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5-09-08 00:00:00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流标公告 **********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重*

二、项目名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朋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星海远航大厦***

成交费率**.**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期装修项目(***)(二次),总投资约**万元,拟对其原有空间进行重新规划和装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按采购人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设计概算、材料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克霞

执业证书信息: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栋**楼,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址: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金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电  话:************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