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超声波透药仪、微波消融机、血气分析仪)更正公告
2025-09-07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超声波透药仪、微波消融机、血气分析仪)更正公告
山东/青岛-2025-09-07 00:00:0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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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超声波透药仪、微波消融机、血气分析仪)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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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超声波透药仪、微波消融机、血气分析仪)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超声波透药仪、微波消融机、血气分析仪)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更正内容: |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 评分办法 :耗材价格 **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标书耗材投标报价单价累计的最低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 现变更为: 耗材价格 **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标书配套耗材报价(各投标人所报配套耗材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配套耗材报价)× 满分 注: (*)本项"配套耗材报价"指所有配套器械耗材单价合计报价; (*)若投标人所报某种或多种配套耗材有多种规格,则本部分报价以其单价最高报价的规格进行价格计算。 (*)投标人每项所投耗材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需求耗材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以上内容作为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 | ||
| *.更正日期: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号 |
| 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
| 联系方式: | ***********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涛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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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