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拟处置车辆转让项目-浙F795X1
2025-09-08
浙江/嘉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拟处置车辆转让项目-浙F795X1
浙江/嘉兴-2025-09-08 00:00:00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拟处置车辆转让项目*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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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拟处置车辆转让项目*浙******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 *.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物车辆钥匙全部移交之前车辆的相关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费用和民事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物车辆钥匙全部移交之后车辆的相关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费用和民事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注:无交强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请竞买方考虑相关运输成本。) *.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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