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08
上海 招标采购
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5-09-08 00:00:00

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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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黄浦法院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二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项目(二期)旨在(一期)设备投入的基础上升级数字展示及设备调度能力。二期实现库房内档案的自动化入库、出库、分拣、和库外机器人自动接驳及调度功能,同时具备智能化数字孪生设备建模管理与安防、环测设备展示联动等对接和展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实现数字智慧建设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无人档案库房的智能化水平、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特启动二期无人档案库房项目,完善库房功能模块,实现档案管理全流程的无人化、智能化操作。确保二期项目与一期项目的无缝对接和兼容,实现资源的整合利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号榕辉大厦****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号榕辉大厦****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
    *.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如需代理机构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地 址:延安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昭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号榕辉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龙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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