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9-07 00:00:00
怀化市普通国省道提升公路本质安全工程(沅陵县段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旭发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普通国省道提升公路本质安全工程(沅陵县段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
(*)项目内容:怀化市普通国省道提升公路本质安全工程(沅陵县段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 写:壹佰玖拾陆万玖仟玖佰伍拾柒元整
(*)具体标的: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整包 | 湖南金旭发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怀化市普通国省道提升公路本质安全工程(沅陵县段 )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项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 怀化市沅陵县
*.付款
(*)本项目分两次进行结算,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在****年**月底前依据上级主管单位拨款金额付清第一次款项;第二次款项在****年*月底前上级主管单位第二年度款金额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
(*)谈判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怀化市沅陵县
*.合同主体
甲 方: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方:湖南金旭发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兴仁 法定代表人:谭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支行
电 话: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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