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一标段(JZSJ-202509SZ-045001001)招标公告
2025-09-06
湖北/荆州 招标采购
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一标段(JZSJ-202509SZ-045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荆州-2025-09-06 00: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荆州-2025-09-06 00:00:00
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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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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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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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万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对中心城区*个拥堵路口(江津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红门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江汉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园林路交叉路口)进行优化改造,主要包括花坛拆除、树木迁移、路灯及交通设施改善;更换荆中路、郢都路安全护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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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中心城区*个拥堵路口(江津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红门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江汉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与园林路交叉路口)进行优化改造,主要包括花坛拆除、树木迁移、路灯及交通设施改善;更换荆中路、郢都路安全护栏。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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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或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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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个。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下载文件、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①施工管理*人,具备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②质量管理*人,具备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安全管理*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④材料员*人,具备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人,具备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持证上岗且不得相互兼职。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平均利润大于*,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人员身份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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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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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标证通)、**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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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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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相关事宜 | ||||||||||||||||||||||||||||||||||||||||
*.*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部分“*.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中第*部分“*.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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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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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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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