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9-05 00:00:00
****年福建宁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答疑纪要(第*次)[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年福建宁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单位:
《****年福建宁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答疑纪要如下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备注: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以经过有权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计费额,按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下浮**%计算收费:中标价×(****%),重新计算最终监理费结算价。上述对监理费结算价表达意思不完整,是否可以进行补充说明。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 备注: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以经过有权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计费额,按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下浮**%计算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计费额所对应的监理服务费×*.*×*.**×*.*×(****%),重新计算最终监理费结算价 。
二、补充通知部分
*、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文件”格式更正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百润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