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25-09-05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线上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各有关平台企业:
为促进餐饮消费,经研究定于****年*月至**月发放****年恩施州高校新生“开学有礼”餐饮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线上消费券发放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结算资质。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精准识别堂食类餐饮主体并标记,能够组织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活动,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七)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并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平台社会责任感强,对财政资金安全高度重视,一旦发生非法核销消费券行为,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全力追讨或承担相应消费券资金。
二、平台服务内容
参与遴选的平台应当根据本次活动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负责研究制定消费券的制作、发放、使用、核账、清算及跟踪绩效评价的具体规范规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消费券发放平台负责制定发布消费者消费券申领、使用规则和商户参加消费券促销活动的申报流程、规则以及商户消费券使用、核账清算操作规则,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落实。
*.消费券平台负责制定消费券发放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平台要提高技术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异常警告,杜绝违套现。消费券投放及核销平台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平台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
三、报名材料
*.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的授权书。
*.发放线上消费券活动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承接平台领券便捷性、消费券核销企业操作便捷性、发行平台上级部门系统流量、网络技术支持、风险管控措施、配资及垫资情况等)。
*.企业情况说明,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佐证材料(如有,请提供)。
*.服务承诺书。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平台机构,请将以上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原件同步邮寄至州商务局(报送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清江东路*号恩施州商务局服务贸易科)。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逾期不接受申报。
四、入选服务机构的确认流程
*.公告到期后,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开展综合评选择优确定发券平台。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遴选,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确定该平台为发券平台。
*.通过恩施州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发券平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祺、张梦文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清江东路*号恩施州商务局
附件:****年恩施州高校新生开学有礼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申报表
恩施州商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