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商务中心部分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2025-08-18
福建/莆田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九龙商务中心部分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福建/莆田-2025-08-18 00:00:00

九龙商务中心部分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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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招租标的名称:九龙商务中心部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号***室总面积为****㎡;写字楼**号楼**层****/****/****/****/****室总面积为***.**㎡;**号楼**层****至****室总面积为****.**㎡。(明细见下)

  )租赁期限及管理:

  *.租赁期限一年及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

  *.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的租金在第三年的租金上递增*%,第五年的租金在第四年的租金上递增*%。租金四舍五入到元。租赁期限届满后,将对租金标准重新评估,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承租后按不动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作为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两个月租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每个月支付一次,于每月**日前缴清下个月租金。

  )本次租赁标的底价如下,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序号

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租金单价

元/*月

年租金(元)

备注

*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号***室

总面积****

**.*

******

毛坯,装修期*个月

*

九龙小区写字楼**号楼

总面积***.**

其中:****室***.**

****室***.**

****室**.**

****室**.**

****室**.**

**.*

******

精装

*

九龙小区写字楼**号楼

总面积****.**

**

******

精装

合计

****.**

*

******

  *.投标人可按标的投标,各标的设定标底价,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以符合规划要求的单个不动产为最小招租单元,承租人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租赁单个或多个招租单元。同一招租单元的,以应价高者承租,相同应价的以先应价者承租;招租单元交叉的,优先考虑整层或租赁面积之和比较多的承租人。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依法办公经营使用,不得作为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八)以上房产可以按照单元独立出租。

  备注:投标人可按标的投标,各标的设定标底价,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九)材料的获取、提交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期间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联系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材料提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未提交的材料,询价单位不予受理。

  *)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租期意愿较长者为中标单位,若两者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者。

  (十)应提交的材料

  *)报价函;(参照附件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一)属于建筑业及配套行业、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科技创新型、现代服务业等行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等。

  三、竞租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法(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

  四、其他

  承租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不交房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除支付违约金外,出租方不予返还保证金。

  租赁要求

  租赁期间,租赁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等活动,不得影响居民活动的经营活动,若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租赁期间,租赁方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无生产废水、废气及恶臭气味排放(不得为重工、化工),不得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

  租赁期间,各项应缴费(包括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租赁方承担;出租方开具租赁发票给租赁方,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房产及配套设施由租赁方负责维修或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的主要建筑结构,如需要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所需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租赁期间,租赁方应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如租赁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租赁方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房屋财产损失,由租赁方全额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租赁方负责处理。

  租赁期间,遇国家征用时,租赁方须及时无条件腾房清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及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

  (七)入驻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各项协议,并积极配合监督与管理。

  (八)入驻单位应按照九龙小区写字楼及裙楼的整体规划和规范要求运作,努力维护九龙小区写字楼及裙楼的品牌形象。

  (九)入驻单位未经招租人(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转租。

  (十)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破坏固定的装修及设备。

  (十一)租赁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终止时,租赁方必须按时迁出所有的物资。若合同终止后,房屋仍有余物,视为租赁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自行处理。

  (十三)其他要求。

  *.对租赁场地有装修需求的企业,需提供:

  (*)入驻单位与装饰装修公司签署的装修合同;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装修施工图,包括平面图、结构图、隐蔽工程图、水电施工图等,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入驻单位需自行办理二次消防备案或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装修工程不得对房屋及大厦结构、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得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与使用。装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入驻单位自行承担,交还房屋时需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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