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6号)
2025-09-05
河南/焦作 质疑投诉
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6号)
河南/焦作-2025-09-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焦作-2025-09-05 00:00:00
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焦财磋商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焦作大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泽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金山东方花园**号楼*单元***房 | ||||
|
||||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参数调整避重就轻,实质性排他条款未消除。智慧黑板参数具有只指向性:第*条“蓝光占比<**%”仍为海康威视独家满足的指标;第**条“蓝牙*.*”仅海康威视的****新款产品支持,此参数与教学场景需求无必然关联,属于典型的“设置超出实际需要的技术条件”。教学软件参数修改未解决排他性:教学软件第*条“文档授课放大至***%且笔迹比偏移”参数与海康威视技术描述完全一致。无感扩声系统主机认证要求不合理:“**/***********合规管理体系认证”仅海康威视等*家企业持有,中小供应商均无法提供。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调整未纠正偏袒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生产厂家实力评分项仍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同时满足该条件的仅有海康威视。技术参数响应分从**分降至**分,但保留“加★负偏离每处扣*分”的规则,剩余加★项仍为海康威视独家满足,其他供应商即使完全响应非加★项,仍会因★项负偏离被扣至*分,此设置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投诉人在答复中未提供任何调研记录、专家论证意见等佐证材料,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针对“蓝牙*.*、****万像素摄像头”超出教学基本需求的参数,未作出合理解释,构成与供应商串通的陷以。预算仅**万,与项目规模严重不匹配 ,实质排斥中小企业竞争。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中关于“蓝光占比<**%”“蓝牙*.*”“文档授课放大至***%且笔记不偏移”“文档授课放大至***%且笔记不偏移”的投诉,以及投诉事项*中关于“仅有海康威视满足加★项技术参数”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该项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中关于“**/***********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投诉,以及投诉事项*中“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投诉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该项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