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9-05 00:00:00
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石达石街道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组织方式: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除治方式 | 计划清理吨数(吨) | ▲最高限价单价(元/吨)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 | 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非政府采购) | 下山进厂 | **** | *** | ******* |
就地处置 | **** | *** | ****** |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报名资料传送至邮箱(**********@**.***)须致电确认。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基本情况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获取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获取地址: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号*幢*楼);
*.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号*幢*楼)。
十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十三、开标地点: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号*幢*楼) 。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响应文件递交: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龙泉市石达石街道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龙泉市塔石街道振兴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号*幢*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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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基本情况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