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09-05 00:00:00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于****年**月**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时**分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文龙景观园艺有限公司 | 湖北远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宜昌展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 年。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 年。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 年。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无 | 徐黎明,材料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其他、其他,*******************、鄂建安*(****)*******、鄂************、**********、**********、************** | 王金辉,其他、其他,**************、************** |
| 项目经理 | 揭晓露,劳务员、其他、其他、材料员、其他、其他,*******************、鄂**********、**************、*******************、**************、************** | 无 | 无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宜昌展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三峡地区核心人防疏散(宜昌)基地室外环境整治工程 | ***.** | 黄书强 | ||
| 宜昌亚景置业梅岭峰二期园林绿化工程 | ***.** | 熊文正 | |||
| 大老岭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与生态治理项目(新宫一号边坡) | ***.** | 熊文正 | |||
| 湖北文龙景观园艺有限公司 | **** 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部分) | ***.* | 揭晓露 | ||
| 长阳县****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二标段) | ***.** | 王友江 | |||
| 枝江市****年松材线虫病一体化治理试点项目服务单位采购 | **.* | 王友江 | |||
| 湖北远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马蹄井村环境治理项目 | **.** | 陈伟 | ||
| 郭家湾村凤凰山环境整治项目 | **.** | 易俊锋 |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首先对*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对*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对*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家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绩与信誉进行打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打分。 *、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文龙景观园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远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展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四、投标单位得分排名情况:
五、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代表:谭玉玲 监督人:代谦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陈秋彤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