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超市货物配送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9-05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市武隆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超市货物配送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2025-09-05 00:00:00

重庆市武隆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超市货物配送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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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武隆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超市货物配送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折扣或费率
包 *(标的物种数:*)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饮料
需求描述提供满足校园超市经营范围的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不包含乳饮类)及其他生活、学习必需物品等。
*** %* 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 **:**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 ********** **:**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会议室
线下开标时间:********** **:**
线下开标地点: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会议室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后,学校方经供应商满意度调查合格,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采购人由于办学、统一规划、政策影响等原因,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支持配合工作。

(二)验收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后,应在超市管理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商品上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参照武隆区内大型超市同品种同规格商品挂牌销售价格(特价商品除外)为标准进行报价,自行填报折扣比例,百分号前保留整数,自主合理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商品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设备设施费、通讯费、交通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以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单价折扣报价在*%—***%之间填报,否则为无效投标。合同期内采购根据中标单价折扣和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商品,不得配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商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所有商品因验收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作退货处理。
(*)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五)结算原则:

(*)采取月结方式。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固定日期作为询价日,以询价日当天所询价的商超单品零售单价为计价基准,根据供应商中标折扣比例,按照当期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单项物资结算价格=询价日单品零售单价×中标折扣比例×当期实际配送数量。
(*)结算总价=当期配送全部物资结算价格之和*考核等级对应结算比例。

(六)付款方式:

(*)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商品的配送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按月结算,根据当月送货单数据及月度考核等级,据实结算。
(*)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次月支付上月货款(采购人可根据财务要求调整付款时间),通过银行转账到成交人指定账户。
(*)采购人根据经双方验收的商品配送单进行结算,结算价=(商品配送清单单价(核定价))*成交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考核等级对应结算比例。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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