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9-05 00:00:00
我院拟招一名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花卉采购、移栽、租摆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供应商接院方通知后原则上*小时内按院方要求将花卉摆放或栽种到指定的位置,提供的绿植不得带有黄叶、枯叶、无病虫害、缺株倒伏花苗≤*%、病虫害植株受害率≤*%,否则院方有权要求更换。
(二)供应商将花卉免费运送到院方指定地点并提前通知院方清点,院方清点完毕后供应商对花卉进行摆放、种植、浇水等,并负责清运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经院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三)供应商每月对院方租摆的花卉视生长情况进行浇水、养护、修剪、除草、杀虫、施肥等工作,保证冠幅饱满无缺损。为保医院环境整体美观,要求供应商对发黄、枯萎等盆栽于当日立即更换,如未及时更换,当月不得收取租金。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医院检查等因素)应按照院方通知进行养护。
(四)院方购买的盆栽、地被及季花的包活期须不少于*个月,苗木种植、移栽包活期不少于*个月,包活期内植物死亡供应商须无条件进行补种。
(五)季花种植后地面及花箱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清运至医院外,垃圾清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六)盆栽高度从盆子表面起算,无盆以根部与枝干交接处起算。
(七)移植树木费用包含移植过程中所需的工具、吊车、人工等费用。
(八)因医院临时性活动需要租摆盆栽按周起租赁,不满一周按一周计费。
(九)如遇突发情况或恶劣天气影响,供应商接院方通知后需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对花卉养护。若遇春节、国庆节等特殊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无法按时到达现场,应征得院方同意,并书面告知。若未与院方沟通,并无法按时到达现场,院方将开具整改通知单,一张整改通知单扣除***元。
(十)供应商若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院方将开具整改通知单,一张整改通知单扣除***元。
(十一)供应商根据院方的需求进行服务,如执行不力或不能达到服务要求视为不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期内发现三次违反合同条款(含三次)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供应商提供盆栽植物的盆要美观、大气,与医院的整体环境协调、破损,不得使用一次性且质量差的盆种植植物。
(十三)花卉采购、移栽、租摆内容详见附件
二、款项支付:
*、合同附表中的花卉租摆、移栽及购买量均为一年预估量,按院方实际订购的数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租摆数量及费用按月与相关科室签字确认,按季度付款;购买的盆栽、地被及移栽树木在包活期结束后经院方确认无误后付款。
*、院方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后于**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年,执行金额超过合同签订金额或有效期到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双方义务
(一)院方的权利与义务
*、院方有权利决定花卉摆放及栽种的数量及位置,并对供应商提出相关要求。
*、院方有权对花卉的外观形态提出异议,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花卉规格要求的花卉可要求供应商更换。
(二)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养护结束后,供应商需对现场进行清理、清扫,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清洁。
*、供应商在栽种和移植树木工作开展之前,应提前告知院方可能引起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落叶、土壤飘散、异味等,并事先采取预防措施。在公共区域进行养护或移栽时需提前征得院方同意,养护中如引起第三方投诉,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做好解释工作。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当遵守院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并不得对院方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否则院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不得无故中止委托事务的进行,不得未经院方书面同意,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供应商在提供无分包承诺函。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设定担保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
*、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维护所需之设备、工具、器材等。
*、供应商应自行管理该公司的现场工作人员,并负责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等劳动法该承担的相关责任。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依约履行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如院方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元/天违约金给供应商。
(三)如供应商未能及时履行合同要求的服务,每逾期一日应扣罚***元/天的违约金。
(四)采购或移栽的绿植、树木在包活期死亡,由供应商于当日负责更换,未及时更换,每逾期一日应扣罚***元/天的违约金。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可以免责。
附件:*.花卉采购、移栽报价表
*.花卉租摆报价表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月结算,待服务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单月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单月全部款项。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报价单(见附件);
*、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自拟)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号省人民医院*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