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中医药传承创新楼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5-09-05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2025.09.05中医药传承创新楼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福州-2025-09-05 00:00:00
中医药传承创新楼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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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提供中医药传承创新楼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管理或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相关活动。

(四)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列。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得转包,一经发现,院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楼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主要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收支、概算执行、建设成本、工程结算等进行全面审计,确认项目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期间为:项目立项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具体以项目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二)审计依据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号)、《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号)、《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号)及国家、地方相关财务、审计法规,结合项目批复文件(如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调整批复等)和采购人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三)审计主要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审计

*)审核项目资金(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社会资本等)的筹集合规性、到位及时性及金额准确性。

*)核查资金来源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

*.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核项目总概算、分项概算的执行情况,确认是否存在超概算、概算调整程序合规性等问题。

*)核查概算与实际投资的差异及原因,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合理性。

*.建设成本核算审计

*)审核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如管理费、监理费、设计费等)的核算准确性、合规性。

*)核查成本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项目合同约定。

*.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包括工程量核算、单价套用、取费标准等是否符合合同及定额规定。

*)核查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及费用确认的合规性。

*.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审计

审核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是否合理,其他投资(如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的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交付使用资产审计

审核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符合入账条件。

四、审计时限及人员、报告要求

(一)审计工作时限

进场之日起**个工作日(含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在内)。

(二)审计小组人员要求

响应文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审计组人员不少于*人,应具有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相关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人(需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具有工程审计、造价或基建财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人(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余人员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人(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所有人员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盖公章确认。

(三)审计报告及其他要求

中标后,供应商需按审计内容制定《财务决算审计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采购人出具一式五份正式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附审计明细表、调整分录、工程结算审核对比表等附件)。

(四)审计人员管理要求

审计小组人员一经指派,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所提供的专业人员在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发现不能胜任工作(如对基建项目审计流程不熟悉、数据核算错误等)或违反工作纪律,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人员。

(五)保密责任

供应商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财务数据、商业秘密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批复文件、合同、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审计服务验收标准

以征求采购人意见后出具的正式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为准,报告需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建议可行。

六、审计服务费结算方式

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一式五份正式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出具的正规发票一次性付清审计服务费。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报价单(自拟);

*、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承诺函;(自拟)

*、提供所需资质材料复印件及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年*月******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号省人民医院*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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