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05
山东/烟台 招标采购
【烟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烟台-2025-09-05 00:00:00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烟台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文件格式.****),并于***********(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协同管控项目,共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自********:***********:**(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参与采购活动。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号)。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供应商应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采购活动,并确保自身电脑环境、**证书、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现已启动运行。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的融资渠道和政策。

*.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芝罘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沄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号东和创新谷**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斐、王怡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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