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5-09-04 00:00:00
****年*月*日,招标人(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对台山市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进行评标。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招标人名称 | 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台山市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勘察设计 | ||
招标范围 | 台山市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台山市端芬镇部分供水工程进行提质改造、新建台山市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平台等。本标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 | 招标内容 | 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完工验收服务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设计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递交投标 文件时间 | ****年*月*日**:**前 | 递交地点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年*月*日**:** | 评标地点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
招标控制价 | ***.**万元 | ||
评标委员会 | *个技术标评委,*个经济标评委,*个招标人代表 |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 ||
评标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评标成员 | |||
专家代码 | 专业 | 职务职称或资格 | 备注 |
专家一 | |||
专家二 | |||
专家三 | |||
专家四 | |||
专家五 |
- 三、开标记录情况
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在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打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缴纳明细表》和《投标人一览表》,按照招标文件的开标流程进行开标后,,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代表、监督部门人员、交易中心见证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共*家,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无 | 无 |
六、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 | 评审得分 | 排名 |
*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七、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招标文件中有关定标的规定,
推荐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李铁,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推荐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贾杰,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推荐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吴立成,项目负责人证书号:粤高职证字第*************号。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无 |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