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9-05 00:00:00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结算费率(%) |
* |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 **(据实结算) | **%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号五楼,电话:************,邮箱:********@**.***。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关于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一一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号*楼)。
十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号*楼)。
十四.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
十五.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联系人:翁继俊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祝 凌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括苍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号*楼
*.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何伟慧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丽水市括苍路***号
采购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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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定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