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9-05 00:00:00
|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国家计算机病毒协同分析平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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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国家计算机病毒协同分析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国家计算机病毒协同分析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详细参数中存算一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的第*项“★主板内存槽数量”,“内存插槽:服务器最大支持≥**个内存插槽,最高速率******/*,支持**根****持久内存,最大可支持内存容量高达***”更正为“内存插槽:服务器最大支持≥**个内存插槽,最高速率******/*”; (二)详细参数中存算一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的第**项“硬盘类型”,“支持***/****/**** ***/*.* ***/**.*硬盘”更正为“支持***/****/**** ***/*.* ***硬盘”; (三)详细参数中存算一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的第**项“***/****固件双镜像保护”,“支持***/**** *****(***)硬件冗余、升级失败后自动回退或切换至另一片*****启动”更正为“不涉及”; (四)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丁亚天、李楠、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号研发楼*栋**楼***楼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喆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国家计算机病毒协同分析平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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