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5-09-05 00:00:00
泾川县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川县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内容:(共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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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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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服务项目 |
项 |
*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底之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年*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使用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替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上资质(含不动产和地理信息系统);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申报主体线上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在网站首页点击“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专栏进入专用信用服务,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也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通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信用窗口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下载)阳光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政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凉市泾川县泾灵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紫润东城*号商住楼****号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