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合成作战中心院落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合成作战中心院落提质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号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合成作战中心院落提质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楼以及附楼、车库、门头、院落围墙重新装修进行提质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另册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楼以及附楼、车库、门头、院落围墙重新装修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楼以及附楼、车库、门头、院落围墙重新装修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无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刘新良 法定代表人: 傅忠成 委托代理人: 邓功 委托代理人: 谢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