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05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南/长沙-2025-09-05 00:00:00
湖南/长沙-2025-09-05 00:00:00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接口 || 公告创建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湖南梅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经济开发区*区 | 下浮率:*.**%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湖南梅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综合零售服务 | 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鹏、童皓、曹艳华、谭庆康、熊更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长财采购〔****〕**号文件及院内控制度,代理服务费根据实际情况并符合市场行业惯例,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元,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发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湖南沐熙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不一致。
合同包*(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
| 序号 |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名称 | 不通过的依据 |
|---|---|---|
| * | 湖南沐熙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号金典商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严钰、汤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严钰、汤敏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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