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烽火·脊梁:抗战大后方营造之光”李庄展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05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烽火·脊梁:抗战大后方营造之光”李庄展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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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烽火·脊梁:抗战大后方营造之光”李庄展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烽火·脊梁:抗战大后方营造之光”李庄展览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新华组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其他服务 | “烽火•脊梁:抗战大后方建筑之光”李庄展览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车祥、方飞、王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定额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号国资大厦***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地址:李庄镇世纪名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赵场街道水竹林路南岸西区****地块原著荟*栋*楼*******商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作员
电话:***********
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