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2025年度节庆氛围营造及重要节点景观小品打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公告
2025-09-05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2025年度节庆氛围营造及重要节点景观小品打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公告
浙江/丽水-2025-09-05 00:00:00

缙云县****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年度节庆氛围营造及重要节点景观小品打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次 信息来源: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年度节庆氛围营造及重要节点景观小品打造工程

发包序号:**********

发包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开标时间:******

代理机构:江环德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江敏杰、************

中标候选人:丽水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朱理青 证书号码:****************

中标价:大写:柒拾捌万贰仟叁佰叁拾贰元整¥******.**元)

预中标下浮率:**.*%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公示时间:***** * 日至*****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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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年度节庆氛围营造及重要节点景观小品打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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