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宁海县水库管理中心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宁海县西林水库水文化建设项目
四、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号
项目联系人: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禹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民生路***号明湖银座*幢**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珊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小娟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号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