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9-05 00:00:00
惠女干渠清淤及过境路一边坡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惠女干渠清淤及过境路一边坡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工程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零伍佰玖拾元整(¥***,***.**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六、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元,平台技术服务费***元。
注:①潜在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供应商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
③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栋**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郑婷婷、庄浩烽,联系电话:***********、***********、*************,传真:*************,邮编:******。采购单位: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田安路兰台路园林大厦*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十、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
十一、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 |
惠女干渠清淤及过境路一边坡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工程项目 |
*项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
备注:
*、本次采购为*个合同包,对各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磋商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