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19-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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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晟 关于茄克衣采购(**********************)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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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茄克衣采购(**********************)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航宇
联系人:李济高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号*单元****房
邮编:******
电话:***********
质疑项目:茄克衣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邮戳日期****年*月*日)递交形式送达的茄克衣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原件,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现对贵公司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该项目采购文件***有*处规定【即: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同时需提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等,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符合上述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家统字[****]**号)的有关规定。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证明所需材料*、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日期,从事专业,所属行业类型、职工人数说明(缴纳社保人数、未缴纳社保人数说明)、取得的资质荣誉,经营情况等,申请要求事项、企业联系人等信息;*、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包括分公司)上一个月社保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局社保费缴纳清单证明章);*、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企业盖章);*、其他证明企业资质或荣誉的证明文件;*、企业的投标文件(提供电子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实依据:******;同时需提供符合...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等******;之规定,表明:******;供应商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由谈判小组据以判定******;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答复:*.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只是说明提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等,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符合上述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所需材料,并没有说明必须提供。
*.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没有说明是由谈判小组据以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来判定******;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贵公司提供事实依据不能证明本采购文件违反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家统字[****]**号)的有关规定,事实依据不足。
综上所述,你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苍
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再次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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