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2025-09-05 00:00:00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部分)合同段**工区矿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部分)合同段**工区矿粉采购项目(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部分)合同段**工区矿粉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施工地点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处。起讫桩号为**+*******+***,全长**.***。
*.*招标内容及标段:复合矿粉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即**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吨)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 | 复合矿粉 | ***** | 吨 | *** | *,***,***.** |
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④结算周期较长,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技术要求:
指标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视密度不小于 (*/**) | *.** |
含水量不大于(%) | * |
<> 粒度范围<> <> | *** **~*** **~*** |
外观 | 无团粒结块 |
亲水系数 | * |
塑性指数(%) | <> |
材质 | 必须是石灰石类矿粉 |
加热安定性 | 实测记录 |
沥青混合料采用的矿粉必须是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复合的矿粉,并通过工厂化掺二级消石灰形成的复合矿粉。复合矿粉中钙镁含量大于**%小于**%。原石科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 |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具有货物生产制造、供货、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具有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货物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近三年(****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交投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选择线上办理方式,**办理咨询电话:***********;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人民币;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网银或电汇。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兴安制梁场八达路桥**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