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5-2027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及延期公告
2025-09-05
广东/中山 变更澄清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5-2027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及延期公告
广东/中山-2025-09-05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及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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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及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分(北京时间)

延期至:

************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第**.*项:

**.*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投标人需根据采购标的实际情况,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更正为:

**.*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投标人需根据采购标的实际情况,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 价格评价”第*)项:

*)本项目属于批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为:

*)本项目属于批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及延期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中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及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分(北京时间)

延期至:

************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第**.*项:

**.*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投标人需根据采购标的实际情况,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更正为:

**.*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投标人需根据采购标的实际情况,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 价格评价”第*)项:

*)本项目属于批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为:

*)本项目属于批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及延期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中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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