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25-09-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色达县人民医院
地址:色达县马大道东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栋*单元**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色达县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本次中标结果为中标品牌联影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事项二:本次招标过程疑似存在违法围标、串标行为。 投诉事项三: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部分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四: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部分一般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五: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具备代表性,与国家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六: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七: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符,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八: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球管阳极实际热容量(不含等效概念):≥**** 参数设置不科学。 投诉事项十: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 投诉事项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十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明显有矛盾,有歧视中小企业的嫌疑,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色达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