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5-09-05 00:00:00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版)***;的通知》和《关于启用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新功能模块的通知》要求,现将****年度吉林省第六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年*月*日—*月*日。
二、公示内容
****年度吉林省第六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详见附件)。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年*月*日**:**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
*、投标企业申请界定药品“两票制”的,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
*、****年度吉林省第六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请相关企业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并于每月****日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
*、企业应对填报和上传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上传的电子图片资料涉嫌故意造假获取界定结果或企业提供虚假承诺获取界定结果的,一经查实,中心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承办人:马铭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年度吉林省第六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