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集团数字一体化平台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一)采购标的
采购对象为城投集团下属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已建设完成并经国资备案的“北仑国资国企数字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目标平台”),包含协同办公、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三大核心模块等。采购内容为目标平台的二次部署服务,即基于服务业集团业务需求,在目标平台现有功能基础上进行适配性调整与本地化部署,作为服务业集团数字一体化平台的基础载体。
(二)建设目标与必要性
服务业集团作为北仑区属国有企业,当前亟需提升数字化管理效能,推动区属国企数字一体化建设协同发展。目标平台系城投集团基于区国资中心“一企创新、全区共享”指导思想建设的成熟数字平台,已纳入北仑区国资国企数字一体化建设体系并经国资备案(备案文号:仑城投集团〔****〕***号、仑城投集团〔****〕***号),技术标准、功能模块及共享机制均符合区国资国企数字化建设要求。通过采购该平台二次部署,服务业集团可快速构建符合自身业务需求的数字一体化管理体系,避免重复投入,提高全区国资系统数字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与区属国企数字化建设的协同联动。此外,可依托目标平台成熟的安全防护体系,降低因自行开发或选择未经验证的平台导致的安全风险,实现数字化管理与安全保障的协同发展。
(三)采购内容与范围
本次采购聚焦目标平台的核心功能迁移与适配,确保平台功能与服务业集团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深度匹配,满足日常运营、项目管理及资产监管等数字化需求。
三、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平台资源的唯一性与成熟性
目标平台为城投集团下属公司已建设完成并经国资备案的数字化成果,是北仑区国资国企“一企创新、全区共享”政策明确的可用资源。目前,全区范围内暂无其他同类平台同时满足“已通过国资备案、符合区国资国企数字一体化建设技术标准、具备跨企业共享服务能力”等要求,目标平台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政策依据与合规性保障
根据《北仑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仑政办发〔****〕**号)附件二“第二条”规定:“集团应强化补链强链,对于集团内全资子公司,允许集团内关联企业及其他区属企业采用单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子公司的货物或服务。”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为城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服务业集团作为区属国有企业,符合单源采购的政策适用条件。
(三)效率与安全性的双重考量
目标平台已完成开发、测试及安全加固,技术成熟度高,无需重新研发。可直接复用现有成果,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浪费,缩短服务业集团数字化平台上线周期,快速提升其数字化管理效能,符合“降本增效、资源集约”的国资管理要求。
采用单源采购方式可直接复用现有成果,避免以下安全风险与成本浪费:
*.重复开发风险:自行开发同类平台需从头搭建安全防护体系,周期长且易因技术不成熟导致安全漏洞;*.兼容性风险:新平台需与区国资监管平台、集团现有系统对接,重新开发可能引发数据格式不兼容、接口不匹配等问题,增加安全互联成本;*.运维成本:新平台需组建专业安全团队,而目标平台已有成熟的运维服务体系,可快速提供安全支撑,降低服务业集团的安全管理成本。
(四)后续实施保障
后续将与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实施服务费及运维服务费用标准,其中安全相关服务(如数据加密升级、安全漏洞修复、应急响应)将作为重点内容明确约定,严格遵循区属国有企业采购定价规范,确保费用合理、透明,并按程序完成合同签订、服务交付及验收等工作,保障采购全流程合规可控。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号*幢***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俞仲跃 |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卫生院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 | 陈华 |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 工程师 |
* | 雷霞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数字一体化平台为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牵头开发建设,并经使用,使用顺畅,同时基于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考虑及响应北仑区国资中心信息化建设“一企创新,全区共享”号召,采购方式采用单源方式合理。 *.该系统是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牵头建设的信息系统,系统的后续运维由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进行能保持该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建议采用单源采购方式。 *.为保证数字一体化平台的可靠性、稳定性及一致性,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及保密性,该项目适宜采取单源采购方式。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以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由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号凤凰金融中心*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采购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邮箱:*********@**.***
联系人:印莹、蒋海佳
电话:*************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