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志》(续修)编纂工作编纂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常山县财政局]
2025-09-05
浙江/衢州 质疑投诉
关于《常山县志》(续修)编纂工作编纂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常山县财政局]
浙江/衢州-2025-09-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常山县志》(续修)编撰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熙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路书香苑

被投诉人*常山县档案馆

地址:常山县紫港街道北滨江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紫港街道富足山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相关供应商*常山县泽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大桥头乡浮河村浮河*号

相关供应商*嘉策志库(衢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幢***室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合肥熙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常山县志》(续修)编纂工作编纂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关于本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但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采购文件制定和评标委员会评审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常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或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常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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