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五标段的澄清文件
2025-09-04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五标段的澄清文件
湖北/宜昌-2025-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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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年度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五标段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删除招标公告*.*条的内容; *、招标公告*.*修改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号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楼***室 联 系 人:文玉红 联系电话:***********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