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经院铁路节能降碳感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01
黑龙江/佳木斯 中标结果
技经院铁路节能降碳感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黑龙江/佳木斯-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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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技经院铁路节能降碳感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超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黑龙江/佳木斯-2025-09-01 00:00:00
技经院铁路节能降碳感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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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经院铁路节能降碳感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技经院铁路节能降碳感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梁政,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 王振刚,高级工程师,********** |
| 业绩 | *、铁路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基础工作、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年*月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改造工程节能、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年*月 *、改建滨绥铁路节能评估、改建滨绥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年*月 *、聊城北站京九上行线外包工程节能评估、中国铁路济南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年*月 *、既有铁路房屋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关键技术、国家铁路局、****年*月 *、西部高原区绿色铁路建设低碳水土保持技术研究与示范、国家铁路局、****年*月 |
*、基于设计参数的铁路项目碳排放计算模型及应用、国家铁路局、****.* *、铁路行业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技术研究、国家铁路局、****.* *、低碳铁路站房技术及评价标准关键技术研究、国家铁路局、****.*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节能评估专题、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超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