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经院铁路行业及企业级碳排放核算边界及核算方法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01
北京 中标结果
技经院铁路行业及企业级碳排放核算边界及核算方法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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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技经院铁路行业及企业级碳排放核算边界及核算方法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超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北京-2025-09-01 00:00:00
技经院铁路行业及企业级碳排放核算边界及核算方法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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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经院铁路行业及企业级碳排放核算边界及核算方法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技经院铁路行业及企业级碳排放核算边界及核算方法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北京城市副中心中欧绿色与创新产业协会 | 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梁媛婷,副教授,证书编号:************ | 李凤龙,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
| 业绩 | *、交通运输行业低碳发展的实现路径和重点任务研究、中国工程院、****年 *、国内外运输行业碳排放及多式联运节能减排效益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 *、我国铁路实现碳达峰中和技术革新措施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 *、国铁集团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 *、“双碳”目标下铁路企业碳资产管理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月 *、铁路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基础工作、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年*月 *、铁路运输碳排放核算标准国内外对比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月 *、环保卫生专业国铁集团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月 |
*、 *、“双碳”目标下铁路运输企业能耗精细分类统计方案及计算方法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方法、节能减碳关键技术及效益评价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碳减排项目量化核证关键技术及方法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客站能耗及碳排放限额研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超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