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09-04 00:00:00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纳溪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纳溪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招标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 最后报价 采购包*: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只有*家的,推荐*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更正为:采购包*: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组**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未来大道二段*号(万诚国际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四川标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