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
2025-09-04
湖南/株洲 招标采购
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
湖南/株洲-2025-09-04 00:00:00

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炎陵县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株洲市英才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供应商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东帆国际****室

供应商公司信用代码:******************

供应商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郭畅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 郭畅 联系方式:***********

根据****年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炎财采计【****】******的中标通知书,乙方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

*)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

*)项目内容: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采购

*)项目负责人:霍志军

*.合同单价、货物品牌及供货需求标准

*)单价:均价人民币*.**/,每盒***毫升。(供货范围内学校不论远近,合同期内,不得调价,均为此单价,运输费包含在内)

*)货物品牌:伊利。

*)供货需求标准:每周每生供应学生饮用奶三盒(含调制乳蛋白质(*/****)≥*.*的口味奶*盒和灭菌乳蛋白质(*/**** ≥*.*的学生饮用奶(纯牛奶)或含灭菌乳蛋白质(*/****)≥*.*的学生饮用奶共*盒,其中合同期内含灭菌乳蛋白质(*/****)≥*.*的学生饮用奶盒数不少于学生饮用奶总盒数的*/*),所有产品的包装盒必须印有国家确认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第*点)。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 月 * 日,完成日期: **** 年 * 月 * 日。*学年(*学期)

供货范围炎陵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见合同附件一)

式:送货至甲方学校指定地点

*.付款:

*乙方须凭经甲方学校指定授权人员签章的送货单以及与货款金额(经双方共同认可)一致的正式税务发票办理结算。

*)支付合同价款时,甲方学校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金**万元,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到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该款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在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

*)对账和付款时间:对账方式为次月***日对上月送货进行对账,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具体对账时间由乙方与甲方学校对账人员提前预约;乙方在约定时间完成对账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学校开具与对账金额一致的全额发票,甲方学校在收到发票后**日内支付货款。若在约定时间内未提交发票,货款自动延迟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相关货物强制性法规或政策性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订货与交付

(*)货物的实际购买和交付,应以甲方学校向乙方发出的订单(包含但不限于纸质订单、短信等订单形式)为准。乙方必须按甲方学校订单所规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及地点完成交付。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保证及时按订单向甲方学校供货,若因故不能及时足量送货,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含短信)告知甲方学校采购人员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乙方应将补救措施方案告知甲方学校采购人员,并经学校同意。若乙方所送货物多出订单数量,甲方学校有权拒收多送的商品,并不承担相关责任。若乙方所送货物少于订单数量,甲方学校可以先签收,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学校要求的期限按期补足所缺货物。

(*)乙方在交货时,须有学校*名相关人员在场验收、填写送货单并签名、必须提供每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送货单上须明确注明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位、价格、金额等基础信息。

*)在每次配送时,提供本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以及每期出具一次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乙方所送货物品牌、品名及相关信息必须与本合同约定一致。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学校指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及装卸等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乙方应保证在送货途中的车辆和人员安全,如遇意外,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应按照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质量标准和保证

() 质量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二)保证

*)乙方必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三),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在其保质期内应具有食品安全保证,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学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小时内免费更换。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学校食堂发生与供货货物相关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三)质量抽检

供货商需配合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其仓储的或送至学校现场的任一批次饮用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样送检。检测部门应具备相应资质。

*)取样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学校有权进行退货并终止合同且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知识产权保护、保密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 学校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违约责任

*)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退货,乙方将货款退还给学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学校及学生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还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并对受害学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条进行赔偿。

*)乙方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参数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学校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学校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学校损失的,学校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货款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学校如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以下行为的,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方经济损失的部分,采购方有权继续追偿。

*.在检测报告中弄虚作假、存在欺诈行为的;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重新供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承担采购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约定的供货货物质量数量标准等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除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的,不得分包给他人。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其他

*)乙方应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范围内建立标准化配送中心,配备相应的仓储设备、设施,防蚊虫、防鼠、防潮、防尘和防火等五防设施健全

*)若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人数、供餐方式和资金计划发生变化的,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调整;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及本合同第*款中的文件。

*)合同订立地点:炎陵县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含两个附件)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行:

号:

附件一

序号

学校

备注

*

船形乡学校

*

龙渣学校

*

沔渡镇中心小学

*

沔渡镇中学

*

十都镇小学

*

三河中心小学

*

三河中学

*

中村瑶族乡民族学校

*

东风学校

**

水口镇中学

**

垄溪乡学校

**

石洲学校

**

鹿原二小

**

鹿原一小

**

平乐学校

**

下村乡学校

**

鹿原中学

**

水口小学

**

策源乡学校

**

十都镇中学

**

霞阳镇中学

**

霞阳镇中心小学

**

霞阳镇希望小学

附件二

供应商食品安全承诺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作为炎陵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饮用奶的供应商,坚持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安全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为此,我们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守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严格自律,把好质量关,对生产经销的品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二、牢固树立做食品就是做良心的观念,以对社会和大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严把原料进货关,强化对原辅料的验证,杜绝不合格的原辅料进入生产加工过程,不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严把生产关,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过程及关键控制点管理规范。

五、严把出货关,强化检验制度。切实做到对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保证检验结果准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决不出货。

、确保公平交易,维护客户权益。杜绝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不欺骗客户,热忱提供全程满意服务。

、我们将信守以上承诺,让我们共筑食品安全防线,同建诚信和谐社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自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引起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所有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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