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04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金寨县】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5-09-04 00:00:00

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南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康路***号*幢***室

成交金额:叁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

服务范围:金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主要是对****—****年*个年度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个以上案例以及试点动态部署其他工作技术咨询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工作,包括前期调研和工作方案制定、项目的推进和成果的提交及汇报,对本项目负全部责任。*.为确保项目按照工作内容、质量、时间进度等要求有序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一个完善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核算经验和生态环境方面综合性学科研究实力。*.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劳务服务项目委托(转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

服务标准:*.成果文件需要包括文本、图表、相关文件附件等所有材料。*.成果最终归属权为采购人所有。*.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最终成果报告的纸质版文件和电子文件;若后续采购人要求对成果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补充,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阳阳、吴柏根、李士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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