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5-09-04 00:00:00
某单位快递收寄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二次)(*****************)(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快递收寄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某单位快递收寄服务采购项目 |
建立统一、公共的快递包裹收发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我单位的快递管理工作,水电气热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收取场地使用管理费。有意向供应商可以联系下发联系进行现场勘查,并携带相关材料。 |
甲方指定地点 |
无
|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内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
*.供应商正常反馈意见时,如遭遇不公平、不公正待遇可向我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或反映情况。联系人:戴先生;电话:***********。
*.参与需求对接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有意参与本项目需求对接的单位在场地勘查时携带提供以下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