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9-04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5-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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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书(*)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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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要求(*)业绩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注: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招标人: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