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州区2025年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4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州区2025年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襄阳-2025-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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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州区****年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襄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襄州区****年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迁万点星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沭阳县颜集镇海棠路方圩工业园区*号办公室***室
被投诉人:湖北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长虹路**号
相关当事人:襄阳市襄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金华寺路**号
三、基本情况
宿迁万点星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对襄阳市襄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湖北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襄州区****年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我局依法对相关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予以受理,把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分别送达被投诉人襄阳市襄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湖北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向此*家单位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书答复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襄阳市襄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参数修改违法,资格条件加分违法。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三十一条,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理书之日起*个月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襄阳市襄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襄州财政局
****年**月**日